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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佛论坛资料:上海市科协、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2013)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19浏览次数:732

   为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海市科协和上海市教委决定联合开展2013年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宣讲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要求,将宣讲教育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以中国梦引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二、工作原则
2013年宣讲教育工作要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健全制度、形成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宣讲教育的组织领导,扩大宣讲教育对象,完善宣讲教育长效机制,把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必修环节纳入研究生培养过程和教师、科技工作者培训环节。提高宣讲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集中宣讲教育与经常性教育有机结合,教育与制度、监管有机结合,不断推进宣讲教育取得更大成效。
三、对象范围
2013年宣讲教育要从自然科学领域拓展到人文社科领域,从研究生拓展到高年级本科生、新入职教师、新上岗导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主要内容
宣讲教育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科学精神,培养勇于探索的精神,遵循实证的方法,讲求理性的态度。二是科学道德,努力做到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浮躁浮夸等学术不端行为。三是科学伦理,投身和致力于造福人类的科学研究。四是科学规范,掌握学术研究、学术引用、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五、工作措施
1、发挥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组织协调作用,部署落实有关宣讲教育工作。
2、制定相关各层面的宣讲教育工作计划。为实现对上海市所有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青年科技工作者、新上岗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开展宣讲教育,将在市级、大学园区、校级三个层面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1)市级层面集中宣讲:由市科协、市教委组织全市集中宣讲,计划在9月中旬举行;
(2)大学园区层面宣讲:以各大学园区为单位,在研究生培养单位集中的大学园区(松江大学园区、杨浦大学园区、闵行大学园区、奉贤大学园区、临港大学园区、上海大学园区等)开展宣讲教育活动,相关科研单位可以就近参加。具体安排由市教委负责落实;
(3)校级层面宣讲:各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研究生、新上岗的研究生导师的宣讲,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对新入职的青年教师、新入职的科研人员宣讲,教务处负责组织对高年级本科生的宣讲。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协调组织,保证宣讲教育的全面开展。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讲教育的组织领导,成立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或相应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好本单位2013年度宣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狠抓落实,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宣讲教育长效机制。一是坚持集中宣讲,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二是把宣讲教育纳入培养培训环节,要以制度化的形式,把宣讲教育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纳入到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培训各环节。三是要通过教育、监督和处罚相结合的制度安排,增强师生和科技工作者的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学术规范,把宣讲教育及其制度建设作为考核本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提高宣讲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一是针对各单位实际,确定好宣讲教育内容;二是组织好宣讲教育形式,要采取合适的措施,通过入学教育、课程教育、科研训练、学术论坛、专题讲座、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确保宣讲教育实效。
各学会要积极组织德高望重的宣讲专家深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宣讲教育,并结合学术年会、科技周、会员日等重要活动,以论坛、研讨会、沙龙等多种形式,对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
4、加强宣讲专家队伍建设。各单位要组建本单位的宣讲专家队伍,去年已组建宣讲专家队伍的单位,要结合今年扩大宣讲教育对象范围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宣讲教育专家队伍;尚未完成宣讲专家队伍组建的单位,要及时完成组建,并于8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宣讲专家队伍名单汇总后报送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单位宣讲教育工作要在11月底前完成,并在12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宣讲教育总结材料及时报送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辑宣讲教育简报,交流各单位开展宣讲教育信息、经验做法等。
市教委将把宣讲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定期进行督查。
七、材料报送
1、各单位要尽早启动本单位宣讲教育工作,将本单位2013年宣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推荐的本单位宣讲专家名单(每个单位推荐2-5名,推荐表从www.sast.gov.cn/view/18887.html下载),本单位宣讲教育联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8月30日之前报送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请各单位于12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开展宣讲教育的情况、经验做法、参加宣讲教育人数统计等总结材料,以及宣讲教育活动图片、专家宣讲报告讲稿、演示文稿(PPT)等刻成光盘,一并报送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2013年参加宣讲教育人数统计表》、《2013年宣讲教育活动汇总表》(见附件,表格电子版在中国科协网站“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栏目http://zt.cast.org.cn/n435777/n435799/n13518146/index.html”下载(www.cast.org.cn/n35081/n35488/n13927055.files/)或上海市科协网www.sast.gov.cn/view/18887.html下载。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宣讲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和检查。12月15日之前,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全市宣讲教育总结材料报送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单位: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南昌路47号4号楼408室 上海市科协学术部
邮政编码: 200020
联系人:   苏 祺      吴鸿翔     
联系电话: 53828814    23116734
传 真:   53820314   
电子邮箱: xjjy@sa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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